10月24日下午,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李伟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讨论《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订讨论稿)。
李伟副校长介绍了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出台的背景以及学校、学院两级教代会实施办法的修订过程。他指出,学校自今年3月份起在学习贯彻《规定》的同时,依据《规定》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学校原来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议主要就修订后的教代会实施办法进行讨论,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校工会董德民副主席介绍了校院两级教代会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从教代会实施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以及闭会期间如何行使教代会职权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各代表团团长就教代会实施办法中代表的任期、人数比例、资格认定、教代会表决方式及通过人数比例、教代会职权范围、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就《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进行了表决,原则通过了两个实施办法。
李伟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校工会就各代表团团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办法的增减内容、语言规范等进行认真修改,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代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