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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南洋公学和它的两份章程

来源:中国科学报 日期:2019-04-03 14:52 浏览量:

随着2013年9月《中央部委所属大学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出台,一时间,《大学章程》作为一所大学的“宪法”,其重要性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2015年底,教育部及中央部门所属的114所高等学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然而从历史上看,《大学章程》其实并不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新名词”。恰恰相反,在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萌芽时期,《大学章程》就已经出现在了很多著名大学发展的进程中。这其中就包括国内几所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

有意思的是,南洋公学并不只有一份《大学章程》,而是有两份。它们同时被陈放在了西安交通大学的“交大西迁博物馆”里。为什么一所大学会拥有两份名称相同的章程呢?

南洋公学创办于1896年,由我国近代实业家、晚清洋务运动中坚人物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不同于晚清时期其他的洋务学堂,南洋公学从体制和规模上都堪称中国近代最早的大学之一,后经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等院校——交通大学。

上世纪50年代,为了响应国家支援西北建设的号召,交通大学从繁华的上海主体搬迁至古都西安,并在1959年更名为西安交通大学。校内的交大西迁博物馆展示了建校伊始的两份章程,正是研究我国近代高等教育的重要档案资料。

这两份《南洋公学章程》名称相同,内容却各有侧重。其中,较早的一份诞生于1897年10月,由南洋公学首位总理(校长)何嗣焜手书,并张贴到校内显眼之处供众人悉知。其内容共分15章,对南洋公学内部管理的各类负责人、管理人、办事人、教习的职责,课堂、卧室、整洁、休假、休息等纪律和相见仪节、程功和督过办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何嗣焜于1897年手书的南洋公学章程

显而易见,这份章程明确了当时学校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读全文,可发现学校十分注重学生品德的培养。比如,章程中的第六章“相见礼仪”共10节,第五节要求学生“师长有命,须肃立敬听”,第六节则要求学生“在堂见师长及前辈,均宜起立,遇事恭谨”等。在纪律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第十二章“休假”和第十三章“游息”共19条,内容细化了学生日常管理,如“查得托词家居有意旷课者,议罚”“不得入茶馆酒肆”等。

何嗣焜筹办南洋公学事无巨细、亲力亲为,盛宣怀曾称赞他“租房、招生、聘教习、开学日期以及拟定大略章程等事项,都极为周妥”。

另一份《南洋公学章程》则是在1898年6月,由盛宣怀呈奏清廷的“筹集商捐开办南洋公学情形折”中的附奏,通篇阐明了创建南洋公学的宗旨、目标以及办学模式。该份奏折共分8章——设学宗旨、分立四院、四院学生班次登记(学规学课)、考试、试业给据、藏书议书、出洋游学、教员人役名额。同年7月6日,光绪皇帝朱批“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并在《南洋公学章程》上朱批了“览”字。

盛宣怀1898年上奏光绪帝的南洋公学章程(局部)

盛宣怀在第一章设学宗旨的第一节指出,“西国以学堂经费半由商民所捐,半由官助者为公学。今上海学堂之设,常费皆招商、电报两局众商所捐,故定名曰‘南洋公学’”。其中,“招商”“电报”两个实业部门实际上均由盛宣怀掌管,在晚清国库空虚的情形下,盛宣怀为了能够创办一所新式大学不得不亲自筹款,这在当时的教育格局下,为冲破经费和新式体制的限制顺利办学提供了重要途径。

南洋公学创办之初,全国还没有取消科举制。相比之下,南洋公学的教育理念是十分超前的。按照《中国教育史》中的介绍,洋务运动中产生的新式学堂教学内容以“西文”或“西艺”为主,大致可分为“语言”“军事”和“技术事业”三类。而两份《南洋公学章程》中,均提到学习内容要中西并举,内容不局限于单科,包括了中西方的文化、科学知识与技术,而中国的经史大义要作为学生培养的根本。

何嗣焜在考察完盛宣怀于1895年创办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后,认为南洋公学应该像北洋学堂那样教授西学、西艺,但必须厚植根柢,扎实打好中课(指中国文学、历史等)基础。这个意见被盛宣怀采纳。在他手书的《南洋公学章程》第二章中写道:“本公学但分学科,不立中西之名,惟章程内省文曰:华课、西课。”并对监华文学科教习和华文、西文课程管理有十分详细的规定。

盛宣怀意为国家培养“造就桢干大才之用”,在他的那份章程的第一章第二节中,明确要“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规,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而工艺、机器制造、矿冶诸学,则于公学内已通算化、格致诸生中,各就质性相近者,令其各认专门,略通门径,即挑出归专门学堂肆业。其在公学始终卒业者,则以专学政治家之学为新。”这些内容更加凸显出南洋公学不是一般的新式学堂了。

南洋公学分外院(附小)、中院(附中)、上院(大学)、师范院等级,相互衔接,并按年级逐年递升,具有近代三级学制的雏形。奏折中第三章“学规学课”、第四章“考试”、第五章“试业给据”等均提出了学生从小学升级中学、大学的流程。为了更好地学习西方,上院毕业后,还将“优异者资送出洋”。

两份《南洋公学章程》显示出在晚清时期要创办一所既要得到政府承认、又能培养出国家急需新式人才大学的艰难,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百余年前,先贤们创办新式大学时所折射出的兼容并包的思想和民族优秀文化自信,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提倡和借鉴。

原文刊发于2019年4月3日中国科学报6版

报道链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9/4/344866.shtm

文字:档案馆、博物馆 康雨晴 史瑞琼
编辑:朱萍萍 腾飞工作室 李亦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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