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北京3月12日电: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是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潜心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自由探索研究,促进高校自主科研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首次实施非竞争性科研经费,学校对每年经费额度的稳定性有顾虑,往往在经费下达后才进行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过分谨慎,从而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执行率。还有少数学校对资金进行平均分配,缺乏学校层面总体规划和导向,难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体现学校优势和学科发展目标的自主科研计划。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西安交大副校长蒋庄德代表建议:一、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的资助力度,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增长机制,确保长效、稳定的资金支持,鼓励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和自由探索。二、扩大专项资金资助面,加强对西部高校、行业高校以及规模较小但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单科性高校适当倾斜。三、建立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好、经费使用效益高的学校的奖励机制,鼓励高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用好、管好资金,促进专项资金的有效分配和效益最大化。四、建立符合专项资金特点,科学、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有效实施、科学规范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