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12月2日晚,法律爱好者协会与法学院研会合作举办的宪法讨论会在文治书院茹经堂进行。
法协负责人胡天首先开场,他层层递进地阐述了自己对宪法的印象及对宪法概念的理解,还向大家强调宪法的重要性及国家设立宪法日的必要性。就如何倡导人们尊重宪法,加强法治信仰,胡天从两方面提出了建议,一是自上而下:从领导层面重视起宪法,宪法日的确立就是国家提高对宪法重视程度的体现;二是自下而上,作为一个普通的法律人,用自身的意识与力量来影响周围的人。
来自法研会的殷俊文、刘祯、李亚涛三位同学分别做了精彩发言。
殷俊文从宪法的来源讲起,阐述了宪法不受重视的原因,又从宪法的目的与意义方面加深大家对宪法的理解。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促使我们提高宪法的地位,我们应当通过努力,让宪法深入人心。”
刘祯将视角转向司法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这是我国去年十大宪法事例之一。“知情权是公民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前提。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出于维稳需要,目前我国80%的信息由国家机关所掌握,公民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多。”他表示:“知情权是基础,表达权是关键,而监督权就是最终目的。”
李亚涛则向大家介绍了审案的过程。他与在场同学们一起讨论了立法与执法的关系、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用自己博学的知识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领略到了法律的魅力与博大精深。
此次讨论会作为法协法律茶语系列活动之一,还吸引了其它专业同学们的参与。大家尽情享受着这两个小时的知识与智慧火花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