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家卫健委已经启动2019年和2020年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申报工作。
为保障一附院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顺利进行,医务部已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了内部安排部署初步讨论会,参会人员有刘青光副院长及医务部各部长、主任,会议重点研读《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并针对相关工作予以了初步安排和讨论。为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得到传达和部署,2019年2月20医务部组织全院医疗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召开申报部署工作会议,会议于新科教楼707会议室举行,刘青光副院长参加,会议由邹余粮院长助理兼医务部部长主持。
首先,邹部长介绍了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学科应做好充分准备,以高标准开展工作,并掌握主动性,细化工作,寻找抓手落实具体工作。其次,盖晓红副部长细致地介绍了该项工作开展的政策背景、审批程序、设置标准及一附院推进工作安排等内容,并强调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是有效解决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最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是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和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会上明确了通报了近两年中心申报专业类别,分别为:
2019年,完成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心血管、肿瘤、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6个)。
2020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 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6个)。
最后,刘青光副院长总结讲话,他强调该项工作涉及国家及区域两个层面,依据覆盖面积和人口分布现状情况,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原则上每个区域遴选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医院;按照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关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强调了载体医院的重要性,也对各专业学科提供标准。他要求全院各医疗科室高度重视,稳扎稳打,信息沟通有无,形成联系互动机制,重点围绕该项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并明确各科室主任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