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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全院教职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4-11-03 15:34 浏览量: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四中全会精神,10月31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召开全院教职员工大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在教学主楼E910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单文华主持。

单文华院长首先介绍了举办此次学习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单文华院长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起到重要保障作用。他最后强调,作为法学院和法学教研人员,我们应该率先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结合法学院的工作实际,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副书记副院长王保民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王保民副书记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学习最后他强调,“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是推进从严治党会更有力度、更加制度化。他号召全院党员同志认真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努力工作。

副院长丁卫首先分享了自己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会和心得。他说,全会通过的《决定》,既阐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目标和原则要求,又明确了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既有完备系统的顶层设计,又有具体实在的工作安排,既有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有改革创新的探索引领,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王保民教授从出台背景、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的内容和主要亮点等多个方面对《决定》进行了补充解读。他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大背景下,我党提出依全面推进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决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做的“顶层设计”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必须的关键环节,因而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他还特别梳理了《决定》的诸多亮点,如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确定“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党员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等等。

学习过程中,与教师还对《决定》内容,尤其是《决定》对创新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最后,院长单文华教授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全面理解和正确对待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深刻领会有关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秉承法治精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扎实推进法学院和法学学科建设工作。

文字:法学院
编辑:董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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