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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职业指导讲座:学习劳动合同法,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2-05-17 15:24 浏览量:

5月15号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副局长赵程昱在西安交大就业中心一楼举行职业指导讲座之法律法规专场,就大学生就业问题、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与在座同学们交流。

讲座开始,赵程昱副局长高度赞扬了西安交大的就业文化月,并称西安交大的就业指导工作做得很到位,同时,他表示在这次讲座中能与交大的学生进行交流对于提升自己有很大帮助。

赵副局长对现在社会上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进行解读,他指出,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只存在于部分二本三本院校或者一本院校中的非211高校的学生中。985高校的学生在社会上供不应求,所以交大学生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他说到,“大学生要对就业充满信心。”并解释到,一是因为党和国家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大学生的就业工作;二是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投资力度大,有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三是陕西省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每年退休人数8万人以上,全国范围内每年退休人数达数百万,空出来的岗位需要大学生填补;四是大学生可以选择出国就业。

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和辞职等相关问题,赵程昱副局长一一做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

赵副局长说,三方协议并不是劳动合同,从本质上说,它只是一个就业意向书,受合同法的调整。“到用人单位报道后,一定要签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中约定的薪酬等条件没法受到法律保证,法律上主要关注劳动合同,薪酬等应以劳动合同为准。所以同学们在与公司签约时,应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公司真正实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三点,首先应仔细阅读文本,其次应注意其公司的规章制度,再者注意自己的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在辞职的问题上,任何单位不能对劳动者作出限制,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讲座最后,赵副局长希望同学了解《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部有关劳动的法律。

                                                       



文字:通讯社 杨航 王鑫宝
编辑: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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