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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日期:2016-06-11 11:03 浏览量: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工作安排,2016年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自3月31日学校正式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来,在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学校清查工作按照进度安排有序进行,目前各单位自查阶段已基本结束,并形成初步清查结果。

为深入了解各类资产的自查情况与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6月8日上午,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资产清查工作。西安交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王树国,副主任王铁军及国资委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国资委副主任王铁军主持。

实验室处、规建中心、财务处负责人分别详细汇报了仪器设备和房屋构筑物清查情况、土地在建工程及临建清查情况、财务账务和流动资产清查情况。后勤保障部、住房处、图书馆、科研院、法律室和资产公司负责人也分别汇报了各自负责类别资产清查进展情况。

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王树国校长对清查工作提出要求:首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清查工作分工,做好本单位分管资产的清查工作,尽快形成清查结果,确保清查结果能够按时上报。清查结果上报后,应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汇总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交学校研究解决;其次,各单位要珍惜本次清查机遇,主要负责同志应主动担当,摸清情况,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提交说明,借此全面彻底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三,对个别资产领用人员拒不配合资产清查,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各单位党委应与当事人约谈,如实反映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纪检部门。最后,在本次清查结束后,各单位资产要做到账实相符,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学校和第三方审计事务所的核查阶段,总体进展顺利。但仍有个别单位未完成清查,未提交清查报告,不能有效配合审计事务所开展核查工作。为确保学校清查结果按时上报,各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清查工作,确保整体核查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文字: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赵韫哲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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