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西安交通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时获得批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建设期为5年。这是学校继“卓越工程师”基地之后所获得的又一个重要的国家级高水平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要求,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经网上公示等程序,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8所高校获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复合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22所高校获批“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涉外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等12所高校获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西部基地”)。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战略部署和行动指南,由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实施。其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作为法学教育改革发展历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标志着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将由过往的“5+4”阵型(五院四系)转变为新时期的“5+16”阵型(五校十六院)。
高等法学教育基地所在区域城市分布一览表
区域 | 城市 | “5+4”阵型 | “5+16”阵型 |
政法院校 | 法学院系 | 政法院校 | 法学院系 |
华北 | 北京 | 北京政法学院 |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 中国政法大学 |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东北 | 长春 | | 吉林大学法律系 |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华东 | 上海 南京 杭州 厦门 济南 | 华东政法学院 | | 华东政法大学 | 复旦大学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
中南 | 武汉 | 中南政法学院 | 武汉大学法律系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西南 | 重庆 成都 | 西南政法学院 | | 西南政法大学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西北 | 西安 | 西北政法学院 | | 西北政法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为“211工程”大学)以及13所“985工程”大学获批“复合基地”和“涉外基地”,四川大学获批“复合基地”和“西部基地”,5所政法大学获批“复合基地”、“涉外基地”和“西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