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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西安交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 卢建军主持并讲话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4-05-22 16:48 浏览量:

5月21日,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党委书记卢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列席会议。

卢建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内容对象、方法途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开展什么样的纪律教育、怎样开展纪律教育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学习《条例》,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入脑入心,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卢建军强调,要深入思考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关键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三个贯通”,抓好贯彻落实。要对照“六大纪律”,提升六个方面要求,提升“八项本领”“七种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扎实。

卢建军指出,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等要科学规范用好《条例》。要明确职责定位,深刻认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要强化纪法衔接融合,深刻认识党章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要突出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张立群指出,《条例》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张立群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将“六项纪律”作为思想行为标尺,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在严格守纪中守好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要突出工作实绩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战略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干事创业导向,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依次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六项纪律”全面从严。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深化了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能力,锤炼了党性修养。大家一致表示,要在学纪中砥砺忠诚品格,在知纪中校正思想行动,在明纪中提高免疫能力,在守纪中筑牢底线防线,统筹学习和教育、安全与发展,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成为推进中心工作的不竭动力。

研讨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韩锐教授为中心组成员作了题为《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重点把握“五对关系”》的辅导报告。

文字:党委宣传部 韩豫
图片:党委宣传部 韩豫
编辑: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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