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外国语学院举行第二期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张长安主持读书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系(中心)主任参加。
张长安在领导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再次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
会议还开展了警示教育。张长安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干部违纪违法等8个方面通报教育部公开警示案例并进行案例剖析,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
院长助理时渝轩谈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条例》,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增强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做到慎独、慎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决抵制一切向“钱”看、向“权”看,坚守底线,树立维护正直、正义、正气的良好教师形象。
教工研究生英语教学中心党支部书记王芙蓉表示,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条例》,恪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加强学习、时刻警惕、严守底线。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主任黄奕认为,读书会和警示教育很有必要,警示案例反映出了日常管理工作和自我约束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引以为戒。作为基层单位干部,要时时绷紧纪律要求的弦,严于律己、恪守纪律,不懈怠、不侥幸,发挥好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