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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信息安全法律大会在京举办

日期:2025-12-03 17:14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十五五”时期国家战略和安全需求,准确把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大势,以法治力量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11月28日,由中国信息安全法律大会专家委员会、密码法治实践创新基地指导,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主办的第十五届信息安全法律大会在京举办。

大会以“安全的边界、执法的协同、文化的力量”为主题,设“《网络安全法》韧性考察与趋势”“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治新图景”“后量子密码时代的密码法治创新”“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防范与合规治理”“供应链安全生态构建与法律协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高质量实施(闭门)”六个分论坛,60余名专家学者交流发言,来自国家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200余名代表参加大会。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相关负责同志作论坛致辞。他指出,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重点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实现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体系。围绕贯彻落实修法精神,他提出三点工作方向: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及时制定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二是聚焦新兴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算法滥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前沿问题研究力度,前瞻性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挑战,全面提升网络法治与治理效能。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主持工作副院长张剑锋指出,当前,数字经济高速扩张,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不断突破,网络攻击手段持续演化,跨境数据流动、模型安全、供应链安全等新问题层出不穷。《网络安全法》持续经历着从制度落地到场景适配、从单点风险防控到系统韧性治理的深度检验,实践的发展对网络安全法律的适配能力、预警能力和治理效能提出更高要求。他表示,十五年来,西交苏州信息安全法学所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携手同行、不懈坚守,不断推动大会在体系化、规范化与专业化方面持续成长,为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事业蓬勃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涂思龙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隐私侵权、虚假信息、数据泄露等风险挑战,《网络安全法》修订将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纳入法制框架,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协同形成规范体系。面对人工智能治理难题,需构建执法协同、行业自律、技术防范的多元格局,执法部门应强化联动,企业需将合规嵌入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层面则要发展“以技治技”的防御体系,实现技防与人防的有机结合。

中国信息安全法律大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密码法治实践创新基地主任马民虎作论坛总结。他指出,信息安全法律大会自创办以来始终秉持“普法宣传、贯彻落实、法学研究”的核心宗旨,本届大会继续紧扣这一主线,并前瞻性地聚焦“十五五”时期的国家网络安全法治建设需求。在立法层面,我国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制度创新,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立法智慧与制度优势。在法学研究方面,未来需保持前瞻视野,持续深化对安全威胁认知、义务主体合规责任、国家战略危机应对、执法协同效能以及法治文化培育等关键问题的持续探索。他强调,面对抗量子计算等颠覆性技术,我国在行业应用示范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下一步必须高度重视国际规则与知识产权博弈,并以前瞻性布局推动国家战略、政策与法律的协同演进,寻求文化的力量有效应对技术变迁带来的法律挑战。

本届大会是我国信息安全法学领域从2010年至今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性法律会议。大会始终秉承为政府、学界、产业界提供合作交流平台的一贯宗旨,聚焦前沿话题,研判热点问题,在提升我国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中发挥重要作用。大会同时发布《监管与合规:行政执法视域下的网络与数据安全》《商用密码政策法律适用手册》新书与《全球企业后量子密码迁移的典型实践观察》(蓝皮书4.0)三项重要研究成果,为推动我国信息安全法学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注入新活力。

大会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西交苏州信息安全法学所具体执行,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兰州大学法学院、蚂蚁集团、三六零集团、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法学会科创法治研究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供应链安全能力中心等单位协办,信息网络安全、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情报杂志、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中国信息安全等单位提供学术支持。

文字:苏州研究院
图片:苏州研究院
编辑:朱凡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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