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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校史资料、实物的通知

日期:2019-03-15 15:05 浏览量:

为了系统展示学校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弘扬学校优秀文化,激发并增强校友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学校决定在创新港建设西安交通大学校史馆。新建校史馆位于创新港工程楼内,座落在创新港科创基地中轴线文科楼西南侧,被誉为创新港建筑群的“点睛之笔”,是创新港的重要文化地标。新建校史馆的展示区域约2000平方米,将全方位展示学校在各个学科领域内的历史变迁和发展成就,第一展厅内设有医学和财经板块展陈区域。为了更好地展示医学和财经的办学历史印记,现诚挚向广大师生员工、全体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征集医学和财经校史相关的照片、文献和资料,敬请提供相关信息。

一、校史资料、实物征集范围

原西安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和原陕西财经学院在办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照片、实物、音像、图表和文字材料;反映学校发展重要节点及事件的照片和实物等。

二、校史资料、实物征集内容

1.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影像、题词及合影,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2.为学院(校)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生平、传记、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的教材、重要讲义、论文、重要讲话、手稿、笔记、书信、照片、底片、题词和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及生活用品等;

3.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设备、仪器、模型、教具、标本、出版物、印刷品、票据及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毕业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徽标、印章及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等其它实物;

4.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等,以及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5.原陕财、原西安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教师编写的教材、讲义、备课教案、标本(医学教学实践);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制图作业、学习笔记等。

三、校史资料、实物征集原则

1.希望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关心西安交通大学(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的人士,将自己收藏的与校史有关的各类照片和实物(原则上应为原件)无偿捐赠或寄存到档案馆;

2.若捐赠原件有困难,可提供复制件,或提供原件由档案馆负责复制;

3.贵重物品确需有偿提供的,可将原件的照片及其说明寄(送)学校,经鉴定确认后,协商价格。

四、校史资料、实物征集方式

1.征集的校史资料、实物及复制品进档案馆时需办理捐赠手续。在交接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所捐赠实物当面清点,填写校史资料、实物档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档案馆和捐赠者留存。

2.若因校史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档案馆将派人登门领取。重要的实物,持有者可亲自送交档案馆,或通知档案馆派专人取回,送来学校者视情况适当补助交通费。

3.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对珍贵的照片、音像资料,档案馆将根据捐赠者要求,制作光盘回赠捐赠者,对于特别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实物捐赠,将报请学校予以奖励。

4.欢迎向档案馆推荐、提供校史资料及实物之所有者或所在地等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征集校史资料、实物者,学校将颁发给一定价值的纪念品。

五、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捐赠接收工作由学校档案馆、博物馆负责。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

办公地址:西安交通大学老图书馆东头二楼编研室

2.档案馆征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 名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王青干(医学)

029-8265 5093

189 0924 3225

1747165309@qq.com

洪 楠(财经)

029-8265 6275

180 9128 3157

7810164@qq.com

张小亚

029-8266 8843

138 9284 6149

512080634@qq.com

文字:档案馆 博物馆
图片:档案馆 博物馆 洪楠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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