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陕西省司法厅向全社会公布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全文,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这标志着作为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条例草案的起草完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条例草案编写项目启动于2020年7月,由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的孙新宇、张宏云、李洁负责起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省信用办对条例的起草与完善给予了极大的关心与帮助。条例草案的起草立足于团队扎实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社会信用理论的整理分析、省内外各单位的实地调研、已出台社会信用条例的比对学习等,在9月中旬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十余次评审会讨论,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不断完善,尤其在条例的系统性、完备性、可操作性方面进行完善,力求结合我省发展实际进行适度前瞻。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已列入陕西省2021年立法审议项目,是陕西省社会信用领域即将出台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提升依法治国效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公告连接: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对《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