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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首届年会召开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9-09-19 08:02 浏览量:

为深入研讨攸关“一带一路”建设成效的投资保护与争端解决问题,推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一带一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在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等部门的支持下,由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国际港务区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承办的欧亚经济论坛法治分论坛暨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首届年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不同方案的对话”国际高端研讨会9月15日至16日在西安隆重举行,本次会议同时也是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学术带”2019学术年会。来自世界银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能源宪章、欧盟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外交部、陕西省及西安市的政法界代表,以及来自14个国家40多所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明远,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世界银行副行长、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长梅格•金尼尔(Meg Kinnear),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商务部条法司马宇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承杰,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主任孙艺民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长春、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席光、外交部法律司黄晨等出席开幕式并和与会嘉宾一道为“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以及常设论坛的创始号年刊揭幕。来自全国各地的10余家常设论坛成员机构负责人出席开幕式并见证了揭幕仪式。出席开幕式的还有来自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法学会、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的主要领导。

开幕式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执行主席单文华教授主持。

西安交大王树国校长表示,法治保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希望各位专家能够发表真知灼见,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更好地凝聚共识、促进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一带一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发展,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及我国国际投资法律与仲裁理论的实践和发展作出贡献。

西安市李明远市长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化,跨境商事纠纷需要有更加公正合理的解决机制来保障。对此,西安进行了积极探索,正在努力推动相关法律环境的构建和优化、争议解决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此,西安市与西安交通大学于2018年签署了关于共建面向“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示范区与国际争端管理中心的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西安市目前正在全力打造一个具有国际高水准的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为西安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加快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世界银行梅格•金尼尔副行长在致辞中表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跨国投资法律秩序的重要手段。本次论坛集中了本领域的主要机构和优秀学者,从多个角度探讨“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这一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这必将为这个问题的解决开拓新思路、探索新路径、注入新动力。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规则正在修订过程中,期待大家热烈研讨,汇聚智慧精华,共同推进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改革发展与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高晓力副庭长表示,这次会议的主题涉及投资争议解决的各种改革倡议和不同区域的最新动向,在我国推进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研讨会意义更加凸显。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所在地,陕西省和西安市在国家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发展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对国际投资争端机制改革工作高度关注,也将不遗余力地继续支持和参与有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商务部条法司马宇驰处长表示,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一个备受各国政府和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广受企业和仲裁实务界关注的议题。现在的改革形势错综复杂,可以说是危中有机,面临着历史性机遇和挑战:前进一步,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体制可望取得巨大进步;后退一步,整个体系可能会更加碎片化。他指出,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有三点至关重要:第一是公正性;第二是独立性;第三是一致性,最终是要确保给各方当事人一个稳定可预见的法律依据。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孙艺民主任表示,西安国际港务区目前正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中国特色理念进行设计建设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示范区将涵盖国际调解、国际仲裁、国际法查明研究的功能,配套“一带一路”国际法官培训基地国际法法律总部基地、国际公寓、国际社区。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够推动西安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能充分体现陕西西安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上的使命和担当,助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贸仲秘书长、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主席王承杰表示,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自今年2月在西安成立半年以来,积极开展投资仲裁的研究推广工作,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和相关资讯,举办了多场讲座和研讨会,并组织了专题课题研究。常设论坛以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最受关注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为主题,形成了350多页的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刊创刊号。他表示,贸仲在我国国际投资仲裁事业发展进程中一直起到了引领先行的作用,将继续不遗余力地支持常设论坛的建设,努力助推国际投资法与仲裁理论与实践的蓬勃发展。

开幕式后,世界银行副行长梅格•金尼尔(Meg Kinnear)女士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秘书长科琳•蒙蒂内里(Corinne Montineri)女士作大会主旨报告。能源宪章组织总法律顾问亚历山大•卡巴罗•莱达(Alejandro Carballo Leyda),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争端解决部副部长科林•布朗(Colin Brown),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前院长、新加坡法学会前会长、新加坡驻阿根廷前大使黄锡义(Michael Hwang)等专家主持了专题研讨。

除开闭幕式外,本次会议包括1场大会主旨报告、7场专题报告。此外,为吸引优秀青年学者,会议还特设了1个墙报专题。会议议题涵盖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的理论基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规则修订、能源宪章条约(ECT)投资规则现代化、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的欧盟模式、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的亚太模式、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的中国立场和中国角色等内容。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国际经济治理规则话语权争夺的重要和热点领域。2019年7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建议》,全面阐述了中国在这一议题上的立场,为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注入了中国元素。不久前,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争端管理中心,矢志打造国际一流的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在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示范区筹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即将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该示范区的建设可为“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重要平台支持。

在本次会议上揭牌的“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成立于2019年2月。成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等七家高校和中伦律师事务所、环中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瑛明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所,秘书处设在西安交通大学。论坛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国际投资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合作平台,也是我国仲裁界第一个投资仲裁专业研究平台。在商务部条法司等国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论坛以“推动国际投资法治、发出中国专业声音”为己任,努力为国际投资法与仲裁领域政、产、学、研界的交流沟通、互学互鉴搭建专业桥梁,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与我国国际投资法律与仲裁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本次会议的媒体合作伙伴Transnational Dispute Management(TDM+OGEMID)电子数据库,是本次会议国际宣传的主要媒介。同时,本次会议在亚洲国际法学会(Asi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国家经济法学会(国际)(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韩国国际经济法学会(Kore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和OpinioJuris等专业学会和论坛网站投放会议信息,引发了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文字:法学院 社科处
图片:郭小龙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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