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走进西安交通大学,在交大“法律坊”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并与学校师生座谈交流。副校长席光,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等参加相关活动。
上午9时,“上诉人甘肃强达公司与被上诉人李锡明、原审被告北京南岳公司、盛都公司、原审第三人李亚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师生150余人旁听了庭审。这是第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首次进入西安交通大学审理案件。
本案原由李锡明起诉,认为根据其与强达公司的《借款合同》约定,已经向强达公司支付借款,且盛都公司、南岳公司承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出借款项后,强达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强达公司还本付息,同时要求盛都公司、南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一审判决“强达公司向李锡明还本付息,并承担律师费、保险费;由南岳公司、盛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强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该案由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王涛、晏景共同组成合议庭。在庭审中,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合议庭将法庭调查阶段与法庭辩论阶段合并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准确归纳各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适时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着案件事实及程序问题发表观点,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整个过程节奏明快、重点突出。最终,在合议庭的主导下,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均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将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充分的表达。与此同时,双方同意调解,并于当天下午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西安交通大学座谈会在主E910会议室召开。第六巡回法庭张明副庭长和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郭利然带领其庭审与管理团队,席光副校长,法学院访问教授、牛津大学常务副校长Ewan McKendrick,社科处处长贾毅华以及法学院领导及师生代表数十人参加座谈会。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单文华主持座谈会。
张明副庭长简要介绍了第六巡回法庭的成立背景、受案范围、机构人员设置、工作机制、巡回审判和庭审进校园等情况。他表示,第六巡回法庭开展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途径。希望可以通过在高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以鲜活生动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司法权威,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法学院校共同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六巡将进一步加强与交大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将古丝路起点西安打造成为现代国际商事法律争端解决与法律服务高地而努力。
王保民书记介绍了法学院师资力量、学生数量、学科特点、研究中心等基本情况。单文华校长助理补充介绍了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情况,并表示希望六巡和西安交大能够深化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李万强副院长表示,希望能够跟六巡建立长期的课堂教学合作关系,充分将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
在互动交流环节,晏景法官就今天庭审案件中的5个程序问题和3个事实问题引导同学们积极思考,并建议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打破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壁垒,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读书,读好书。老师同学们就“庭审实质化”“非法证据排除”“类案同判”“案件受理数量”等问题与法官们充分交流与讨论。
席光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第六巡回法庭今天来到西安交大,是对新时代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有力实践。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与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合作,共同助力我国法律人才培养。
此次实际感受最高水平的庭审并同大法官们面对面交流,法学院学子颇为兴奋。作为交大首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实习的研究生,白皓元同学表示,本次庭审虽然只有短短一个半小时,却为我们展现出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对于庭审程序的精确把控、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严格认定以及对于法律的准确适用。党柯同学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大家不仅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也领略了大法官们处理案件的思维与方法,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的完美教学,受益匪浅。王恬同学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自己了解到庭审过程的流畅、严谨、合法不仅需要庭审现场的精准把握,更需要庭前的充分准备,而庭审后的工作更是保证案件完整性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