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大经金学院教授李香菊十分关注税收制度改革提交,今年准备的提案也和税收制度改革息息相关。近日,人民政协网、证券日报网、三秦网等媒体就税收制度改革专访了李香菊委员,现将报道转载如下:
人民政协网:降成本,释放科技创新企业活力,减税降费也是重要因素
“企业研发活动从投入到产出,无非两种结果:一种是研发成功,成果取得专利权、版权等权益,甚至还有商品化收益;另一种是研发失败,没有回报。如果以结果论英雄,很多人的付出或许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但如果不鼓励尝试,甚至不鼓励“试错”,我们距离成功只会越来越远。”已经是晚上9点,经济界别委员驻地,大堂里的人渐次退去,但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出现在本报记者面前时,依旧精神饱满。李香菊的教学科研方向是财政税收,面对记者采访,她把话题锁定在为科技型企业减税降费上。
“无论研发活动在哪个阶段,都需要税收激励,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研发加计扣除等优惠主要集中在研发投入阶段,且优惠力度有限,成果转化阶段的激励相对不足。”科研成果出不了实验室,直接受损失的不仅是科研人员的热情,更有经济发展的质量。对此,李香菊表示,要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税收优惠制度,加大研发成果转化方面的税收激励。
李香菊建议还可以增加企业研发税收优惠力度,扩大税收优惠扣除范围和加大扣除力度;增加高新技术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应促使对于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由量向质转变。(记者 张磊 崔吕萍)
报道链接:http://q3u.www.rmzxb.com.cn/c/2018-03-04/1979581.shtml
证券日报网:建议纳税主体从个人逐步转变为核心家庭
税制改革也是今年的两会热点之一,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李香菊此次的提案就与税制改革相关。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我认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当是在税制模式上,要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制属于分类所得税制,不同的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但这样可能无法体现量能负担、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李香菊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高、生活成本的增加,再结合国际上的一些减税政策,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确实面临着深化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税制模式,也包括扣除标准。
对于如何确定一个合适的扣除标准,李香菊表示,应该理性客观、通盘考虑,既要反映出经济发展、民众的关切,同时也要培养纳税人的意识。“我们可以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的模式,尤其是降低工资薪金收入的税率。面对国际的减税浪潮,工资所得属于勤劳所得,我觉得确实有下调的空间和改革的必要。”
此外,李香菊建议,从现在的以个人为纳税主体逐步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纳税主体,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再看费用扣除应该是多少。“如果税制公平、科学、合理了,我认为也会提高大家纳税的遵从度。(记者 刘琪)
报道链接:http://www.zqrb.cn/finance/lianghui/2018-03-04/A1520148824643.html
三秦网: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从事教师职业已经34年,这一次,她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税收改革,社会保障“费改税”,个人所得税改革……李香菊此次准备提交的提案,基本上全和税收制度改革有关。“我的专业就是这些,所以研究得比较深入。”临行前的一段时间,她利用学校寒假时间,又做了深入的调研。
如何处理好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把社会财富“蛋糕”分好,一直是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从事教师职业已经34年,这一次,她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税收改革,社会保障“费改税”,个人所得税改革……李香菊此次准备提交的提案,基本上全和税收制度改革有关。“我的专业就是这些,所以研究得比较深入。”临行前的一段时间,她利用学校寒假时间,又做了深入的调研。
“老百姓比较关注个人所得税。现在这个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仅仅是个人所得税中很小的一部分,我认为最应该改革的是税制模式。”李香菊介绍,“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模式,也就是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税办法。这种税制最大的弊端是不能体现‘量能负担’,说白了就是,我挣得多但是税缴得少。”
她给记者举了个例子:A某工资不到3500元,除此之外他还有财产转让、劳务报酬、稿酬,加起来一个月能赚七八千元,但是按照现行的计税办法,他可能不用缴税。而B某,他的工资是4000元,按照3500元这个硬杠杠,他还需要缴税。”
针对这种情况,李香菊提出,要调节高收入,体现所得多,多缴税的原则,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最应该改的是税制模式,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李香菊还提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为纳税标准,而不是核心家庭。“比如说甲家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的工资是3400元,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分税钱都不缴纳。但问题是,这个家庭整月的综合工资是10200元。而乙家庭,也是三口之家,只有丈夫在工作,他的工资是4000元,却需要缴税。所以我认为,要想建立一个公平科学合理的税制,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很重要。这样才能有利于大家遵照法律,依法纳税。”
她认为,在谈到收入分配问题时应避免一个误区,即单纯用收入水平来衡量高、中、低生活水平。(记者 石喻涵)
报道链接:http://www.sanqin.com/2018/0305/3447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