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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西安交大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实践与探索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7-11-27 09:01 浏览量:


【编者按】2017年第9期的《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在特稿栏目刊登了介绍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的文章《阳光规范优质高效—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在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前提下,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所取得的成效赢得了教育部采购中心和兄弟高校采购同行的认可,多次在教育部系统内采购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采购办主任韩永君也在2017年新成立的中国教育会计学会高校政采分会中当选为常务理事。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月刊)是财政部创办、主管,经济科学出版社主办的唯一一份全国性政府采购期刊,财政部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刊物。本期《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介绍了四所高校(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

 

阳光规范优质高效

——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实践与探索

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2011年设立,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货物、服务及修缮改造工程的采购与招标、采购合同审核签订以及履约验收,同时负责进口货物采购等相关业务。采购办自设立以来,依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情况的采购之路,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采购管理与服务。

一、阳光规范

为规范采购工作,西安交通大学主要从两个维度来入手。一是通过采购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二是通过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制约。

1.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让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最有效的手段,我们在采购活动中坚持做到及时公开采购信息。

(1)应公开尽公开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学校自主采购限额(货物和服务50万元、修缮改造工程2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所有应公开的采购信息均上网公开,公告内容完全符合规定,接受供应商和社会大众监督,真正实现阳光采购。

(2)采购过程透明可追溯

从采购预算、采购申请、采购招标、签订合同到履约验收,每一环节都在管理系统中由相关人员按规定流程权限审核并保留原始记录,确保采购过程可追溯。同时,采购管理系统专门设置了监督模块,给监督部门监督采购过程提供了技术支持,保证各个采购环节都透明公开。另外,独立设置了开标、评标室,开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既可事中远程监控,也可事后追溯查看,完全实现了采购招标在阳光下运行。

(3)采购结果及时公开

我校采购评审主要依靠随机抽取的专家,技术标由评委独立打分,价格分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计算,依据评分结果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当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中标(成交)结果,不留下任何暗箱操作的机会。这些措施保证了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获得了项目单位、监督部门、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等有关各方的高度肯定。

(4)变更采购方式决策过程全程公开

我们将信息公开结果作为变更采购方式的主要依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如需变更采购方式,须先通过评审专家的无倾向性、排他性专项论证,然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如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报名,则按竞争性磋商实施;如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则再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变更采购方式项目的实施情况,后续还须向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汇报。

2.内控建设

学校将内控建设作为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约束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不相容业务分开以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内控建设,使采购工作形成了互相制约、规范管理的局面,有效防范了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1.制度程序持续完善

本校不断完善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及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努力扎紧采购管理制度的笼子,确保各工作规范有序。近期,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新的政策规定发布后,我们全面系统梳理了规章制度适应性情况,正在对《西安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修订。

2.业务流程相互制约

本校采购招标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按照内控要求对流程进行科学设置,都有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做到每个环节内部互相检查,各环节之间既互相配合又相互制约,共同确保采购招标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3.按照流程优化岗位设置

2016年,采购办改变了过去按照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块设置内部管理架构的模式,实行管采分离、扁平化管理,努力做到不相容岗位的相对分离,而且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新的措施不但有利于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也真正发挥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功效。

二、优质高效

作为学校的采购管理部门,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地为师生做好采购服务一直以来都是采购办着力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经过不断的改革与探索,这一“课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实施采购分级管理

依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放管服要求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采购项目按照预算金额确定其实施主体,放权给二级单位和个人,在保证采购规范的基础上,极大地提升了采购效率。

(1)货物及服务采购限额及采购方式

预算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主体为经费负责人,采购方式主要为网上竞价;10-50万元,采购主体为院处等二级单位,采购方式主要为询价、竞价、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50万以上,采购主体为采购办,采购方式主要为政府采购规定的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

(2)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限额及采购方式

预算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遴选出10家入围定点供应商,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定从中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办依法依规进行采购。

分级采购也真正体现了国家“放管服”的精神,既下放了权力,又规范了管理,同时对程序的优化与效率的提升又使得采购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2.以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采购招标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近年来,本校大力推进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努力提高采购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

(1)建设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办成立之初就启动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7年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基本完成,已能较好地适应校内各类采购需求,系统功能也能适应最新的采购政策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目前的信息系统可从三个层面提供服务。

对于教职工等普通用户,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从采购申请提交、项目审批、采购招标、合同签订到履约验收实现了全业务流程电子化,用户可以在线查看审批和执行进度。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定必须存档的纸质资料,也都是在网上审批完成后用户才需要打印签字,不仅提高了信息流转的效率,更实现了任何情况下老师“只跑一次”的服务承诺。

随着大量采购数据的积累,用户还可通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查询与自己拟购设备类似设备的型号、参数及价格信息,为用户准确制定采购预算和计划,以及确定采购需求提供了可靠方便的基础信息。

对于供应商,系统实现了供应商网上注册、在线提交报名资料、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资料等功能,为供应商投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节约了时间成本,同时也促进了采购项目执行进度。

对于采购办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可实时查阅采购项目安排和实施进度,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启用校内竞价采购

由中山大学开发的校内竞价采购网,经过10多年的运行和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包括本校在内的众多高校广泛使用的小额零星货物采购的主要平台,也因其具有方便、快捷、透明、高效的优势,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本校对于预算1-10万元的采购项目,允许用户指定品牌和型号在校内竞价网上竞价采购,同等条件下最低价成交,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用户自主采购的需求,也节约了经费。而对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甚至是只有1家参与的项目,竞价网平台也能起到公开信息、接受监督的作用。

10-50万元的院处采购项目,由院处采购工作小组通过竞价网的大额多品牌功能实现线上竞价、线下评审,既保证了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又可批量评审,较原来的院处招标极大地提升了评标效率。

总之,西安交通大学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和创新,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阳光,为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采购管理与服务。

文字:新闻中心
编辑:朱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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