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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力量】国际法与比较法团队:

“一带一路”上的法学探路者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7-06-30 15:05 浏览量:

2005年,英伦归来的单文华教授甫一到西安,就爱上了这一片丝路热土。瞄准世界前沿,立足丝路起点,组建一个可以与国际学术界比肩对话的学术团队,以汇通中西法学为己任,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不断攀登法学研究与应用的新高峰,成为西安交大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及其所带领的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团队不懈努力的目标。组建十多年来,该团队坚持“创新、卓越、开放、和谐”的发展理念,立足丝路探新路,主动将奋斗目标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大格局,创新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路径,凝练出一支特色鲜明的“国际范”的学术队伍,在“一带一路”的核心节点上,展现出蓬勃昂扬的交大法学力量。

激活丝路文化符号,探索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新路径

2006年,团队弘扬前人筚路蓝缕凿空西域的文化魄力,敏锐把握丝绸之路这一文明文化符号的时代内涵,率先组建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这一以丝绸之路冠名的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机构,以此为基地延揽人才、发展科研、开展交流、拓展合作。围绕丝路文化符号,先后延请Jürgen Basedow、Meg Kinnear、张月姣、黄进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研究员,形成以“马可波罗”研究员和“郑和”研究员为特色的研究员体系;主编由国际知名法律出版社Brill公司出版的“丝绸之路国际经济法研究系列”(Silk Road Studi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ries)、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与中国学界联合创办的第一份综合性英文法学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等一系列攸关丝绸之路的学术成果和学术刊物。

近年来,该团队先后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等国际一流出版社出版英文专著、编著10余部;在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等国际顶级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先后主持了国际比较法科学院、牛津大学出版社、欧盟、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和英国法学家协会课题等国际科研项目,以及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商务部和司法部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共计五十余项。有关研究成果,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关注,成为在国际投资法、国际商法、能源资源环境法及外层空间法等领域中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学术力量。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新思路

该团队始终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作为研究工作的着力点,先后多次为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陕西省政府等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提供智库服务和政策咨询。早在组建之初,团队就为在中国对外投资条约政策缔结与制定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持。特别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团体努力开拓学术报国的新思路,先后为商务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多项,并实质性参与有关重要文件规则的起草制定工作。在被称为“第二次入世”的中美双边投资条约谈判中,单文华教授作为首席专家带领来自全国的专家团队,在从对美方新文本的研究解析、到中方文本的起草研拟,以及中方谈判手册的研制整理全过程中,为谈判提供了较为完整系统的技术支持,开创了我国学者直接参与和系统服务国家重大条约谈判的一个成功范例。

能源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单文华教授提出中国应与《能源宪章条约》组织携手打造惠及全球的“丝绸之路能源带”,有关政策建议形成了《中国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的成本收益分析》的政策研究报告,并提交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为中国签署《国际能源宪章》政治宣言提供了直接的学术依据。

服务“一带一路”,不仅要着眼于国内需求还有建立宏观视野, “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是推进“一带一路”的重点内容。团队立足外交工作需求,主持完成了外交部委托的“国际投资条约背景下的独联体国家外资法律制度研究”课题,在收集、整理和翻译大量中、英、俄语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形成8万余字的研究报告,详细分析了有关领域的法律对接问题。

团队先后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芬兰、香港等国家、地区通过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出版论著的形式宣传推介 “一带一路”倡议。同时,团队成员在中美投资条约谈判、南海争端解决、外空资源利用等问题上建言献策,研究成果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团队多次举办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研讨会,汇聚海内外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投资条约、国际商事仲裁和多元争端解决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献计献策。

打造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开辟国际教育合作新航路

2015年11月,值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科复办30周年之际,西安交大法学院携手海内外20所知名高校法学院,在西安共同发起成立新丝路法学院联盟。联盟秘书处常设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联盟作为国内外一流高校法学院的院际合作机制,先后在2015年、2016年召开两次院长峰会,第三届院长峰会将于本年度在江城武汉举行。目前,联盟已形成以年度院长峰会和不定期专题国际研讨会为特色的稳固性联盟机制,正在越来越多地发挥起沟通法学交流、开展教育合作、共促“一带一路”共识的法学教育和学术联盟。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的组建,极大地拓展了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法学教育合作。在联盟框架下,西安交大法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法学院、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吉尔吉斯国立大学法学院就加强双边合作开展磋商,并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其中,与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联合实施的“中澳卓越班”开创了培养贯通普通法和中国法人才的“3+2”(中国法学学士+澳洲法律博士)国际法律精英培养模式,为多所名校所仿效。在联盟的基础上,西安交大还开办了“国际法与中国商法英文硕士班”项目,吸引了一大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学子,有力促进了学校法学教育进一步向国际化纵深发展。

倡导丝绸之路学术带,拓展协同攻关发展新道路

2015年1月,团队力促由西安交大和商务部、陕西省共同发起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心以“世界视野、丝路重心、中国特色”为主旨,着力解决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旨在为促进国家战略实施和推动区域共同繁荣提供智力支持。在中心成立的大会上,西安交大首次提出了要打造“丝绸之路学术带”的先进理念。该理念获得了来自海内外近百所知名研究机构的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同,认为该学术带将成为通过凝聚学术共识和提供学术贡献,成为推动丝绸之路沿线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举措。正是基于这一理念,数月后西安交大发起成立了“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如今,这个联盟已经成为引领“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和国际合作的先锋与旗帜。

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团队与不同国家、不同机构和不同学科专家间的协同创新。成立以来,协同创新中心先后提出建立“长安国际仲裁院”,打造“一带一路中央法律服务区”,建设陕西自贸区“法治创新中心”等咨政建言;先后与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俄罗斯“俄罗斯-中国法学会”等机构建立协同创新网络,在“一带一路”研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丝路宏响,学术新纶。在中国力主 “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时代,西安交大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团队将继续以创新发展思路、瞄准世界前沿、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持续推动创新引领,积极发挥决策咨询的高端智库作用,在新时代的宏大历史舞台上,发出交大法学的最强音。

文字:社科处 法学院
编辑: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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