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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靳小怡:治理“天价彩礼”须多措并举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3-02-24 08:40 浏览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再次提到“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这些年来,我国一直高度关注农村地区的彩礼异化问题,并陆续出台了各层次的系列文件。全国各地也在根据中央精神,针对“天价彩礼”采取各项举措进行治理。比如,最近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戴家埔乡发起的签署“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活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举行的新时代文明婚恋倡导活动暨寻找“最美丈母娘”启动仪式,就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

然而,就目前我国各地采取的举措而言,大多仍是面向女性(适婚女性或丈母娘),倡导女性群体抵制“天价彩礼”,这些举措对树立正确的爱情观能起到一定助推作用,但推行力度还较弱、针对人群较为单一,还有诸多完善空间。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彩礼问题的治理首先需要全面把握彩礼成因。“天价彩礼”是我国人口社会经济转型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其成因非常复杂。第一,1980年代以来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导致我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随着这些年份出生的男性人口陆续进入婚姻市场,男性婚姻挤压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再加上“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进一步加重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男性的婚姻挤压程度,男性对稀缺的可婚配女性资源竞争加剧,导致这些地区的平均彩礼金额不断上升。

第二,传统的父系家族制度决定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从属地位,这一特征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依然较为突出,嫁娶婚姻模式意味着女儿对娘家的潜在经济贡献与实际赡养义务转移到夫家,这种“买断”和“交割”成为男方需向女方父母做出经济补偿的基本逻辑。

第三,受父系家族制度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姓氏传承等观念根深蒂固,在传统上,帮助儿子成婚是父母的义务,这种“父辈责任感”千百年来一直被乡土社会奉为圭臬,很多父母不惜倾家荡产,甚至借贷也不愿被人“戳脊梁骨”。

第四,随着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主义日益盛行,利益至上的“交换观念”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加上物价、房价上涨等因素,年轻人成婚的经济压力倍增,同时刺激彩礼价格进一步上涨。

针对这些成因,对“天价彩礼”的治理应是综合性的,既要从婚宴、彩礼金额的规定性政策入手,也要在促进家庭和谐、保护女性权益、树立正确的奋斗观与爱情观上下功夫。

首先,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持续深化男女平等观念。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厘清婚姻为何而发生,才能从观念上破除“天价彩礼”的滋生土壤,切实保障两性权益。女性人口缺失导致传统上礼仪性的彩礼被过度物化,湮灭了爱情是婚姻基础这一原则,一些有兄弟的女性甚至成为“换婚”的牺牲品,严重违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理念。

其次,引导适婚青年树立自己的家业自己创、提升个人能力的奋斗观,同时要面向中老年父母群体,淡化“给子女完婚才算尽了父母责任”的传统观念。在代际责任重的农村地区,父辈为子女筹划婚事的内驱力强,但这种观念不仅会消减适婚青年的自我奋斗意识,而且会降低老人的福利水平,同时也不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再次,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中城乡间、区域间资源合理配置。一方面,提升农村人口教育水平与职业保障,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提升人们对健康婚恋观的认知;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大型调查研究,全方位掌握地区性婚姻实践特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最后,注重保护未婚大龄男性生存发展权益。大量过剩男性成婚问题无法通过引进国际新娘来解决,省际通婚也只是将一地的男性婚姻挤压转嫁到另一地。因此,须持续关注农村成婚困难男性生活及家庭养老情况,进行对口帮扶,并加强社区及整个社会对大龄未婚群体的社会包容度。

文章刊载于2023年法治日报05版

报道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30222/Articel05003GN.htm

文字:公管学院 靳小怡
编辑: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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