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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高端圆桌会议

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召开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1-05-20 14:58 浏览量:

   5月18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高端圆桌会议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国际合作局、“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陕西省司法厅指导,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主持会议。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长、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原局长康煜,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肖争光致开幕辞。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翔就“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情况做主旨推介。

会上,来自最高法、司法部等国家部委,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法国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组织院校的海内外知名法律专家,以及100余家中欧班列长安号、跨境电商等相关贸易、物流企业、示范区入驻律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代表围绕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国际贸易等“一带一路”特色业务,针对企业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的热点问题和难点诉求,开展理论、实务研讨和对接服务工作,为积极发挥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建言献策。

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是陕西省、西安市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在西安交通大学建议基础上决定建设的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级法律服务示范区。2017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依据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及其团队的研究成果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陕西省委省政府以及西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建立国家级“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的建议》,先后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支持。2018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与西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约,决定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简称“中央法务区(Central Legal-services District,CLD)”)以及“一带一路”国际争端管理中心。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陕西省、西安市将示范区正式定名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并决定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实施。2020年5月,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将该示范区确定为国家支持陕西省的重点工作之一。同年12月1日,司法部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以及国家生物证据基地(“三中心一基地”)。目前,占地近50亩,集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及其“一站式”争端解决平台于一体的示范区主体建筑——西安“融解决中心”也已经在港务区建成封顶。同时,一批知名法律研究和服务机构已入驻示范区,开展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发展论坛、首届中欧班列法治论坛西安分会场等活动,形成了丰富高效的国际商事法律交流合作机制,”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聚集与示范效应已经凸显。

相关报道链接:

中国网:http://sl.china.com.cn/2021/0519/116084.shtml?mobile=

中国报道网:http://sdjd.chinareports.org.cn/slht/20210519/20092.html

文字:法学院
编辑: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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