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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工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日期:2016-04-14 16:46 浏览量:

4月14日,西安交通大学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工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安交大举行。应西藏民族大学要求,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西藏民族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意见》(陕办发〔2015〕16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西安交通大学将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部。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小力、西藏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袁东亚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签约仪式由西安交大对口支援办公室主任聂钢主持。

王小力常务副书记对袁东亚副校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多年来,西安交大与西藏民大合作渊源深、合作基础牢。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西安交大将对西藏民大医学部的有关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附属医院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西安交大高度重视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的工作,已就此次西藏民大的需求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讨论,在此基础上将尽力发挥西安交大的优势,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使西藏民大再上新的台阶。

袁东亚副校长代表西藏民族大学对西安交大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介绍了西藏民大建校以来对西藏地区人才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该地区的长治久安做出的成绩和贡献。面对党中央、教育部、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以及西藏地区人才需求量大、培养难度大的现状,西藏民大将抓住此次对口支援的有利契机,努力“贴近陕西、跟上全国”,落实“医教协同、突破发展”的思路,实现西藏民族大学的新跨越。

王小力常务副书记、袁东亚副校长代表两校共同签署了《西安交通大学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工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西安交大医学部以及三所附属医院,将重点支持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附属医院“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等。双方都将高度重视本期对口支援工作,将协议所列各项内容的落实和推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西藏民族大学前身为“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十一五”期间西安交大管理学院、公管学院曾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建设。

西安交大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宏春、医学部副主任王子明、医学部医院管理处副处长韩新生以及科研院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文字:徐真
图片:郭小龙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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