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学校在科学馆207会议室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在全校范围内正式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由副校长王铁军主持,校长助理贾申利、全校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国有资产管理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校长助理贾申利介绍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并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部署。财政部启动全国范围内的资产清查是全面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高校应通过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本次资产清查将通过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高校资源占有和使用的透明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资源充分发挥效益,保值增值。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体系进行。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均纳入清查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各种资产。学校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资产的清查工作;各资产使用单位在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做好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的清查工作;各资产领用责任人负责对领用使用的资产逐一进行清查盘点。对于盘盈(有物无账)、盘亏(有账无物)及其他特殊资产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高禄梅对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的清查工作的开展进行具体安排。清查按照学校“校、院、系、人”四级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开展,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国有资产负责人为本次清查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负责本单位及下属所有单位的资产清查。由于本次财政部资产清查系统数据提交有严格时限,各单位务必于按期在5月15日前本单位清查结果提交资产清查系统,逾期不报影响学校整体清查结果无法提交的,学校将通报并追责。
王铁军副校长总结发言,强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深入领会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协调推进,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并以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为契机,全面梳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