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正确认识和理解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在新征程上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体现根本立场和时代要求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根本立场、时代要求和实践方法。
第一,体现经济发展的根本立场。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体现,蕴含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鲜明取向。一方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是推动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提升社会文明的主要力量。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精神和勤劳智慧,需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人人参与、共同奋斗。另一方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成果由人民共同享有。不仅要做大做好“蛋糕”,而且要切好分好“蛋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体现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新时代新征程,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第三,体现正确的工作策略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指导共产党人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干事创业的看家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这一重要论述蕴含着科学的工作策略和方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求进、以进固稳;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贯通,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坚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深刻理解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新时代新征程,要聚焦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渐进富裕,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这是就覆盖面而言的。
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同时要看到,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必须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不断提高。现在,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对此,一方面,要不断把“蛋糕”做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合理的制度安排是把“蛋糕”切好分好的关键。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二,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这是就内容而言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促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必须认识到,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富裕,而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保障。要夯实物质基础,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同时,人们的美好生活追求不仅停留在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对精神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对此,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共同富裕是共建富裕,这是就实现途径而言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必须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发展环境,提高共建共富的主动性,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让每个人都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使共建的过程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
第四,共同富裕是渐进富裕,这是就推进进程而言的。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口吃不成胖子,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必须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一方面,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时期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另一方面,要正确理解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各地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上会有差异,不可能完全同步,不同地区的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同人群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可能齐头并进。这就需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需要与可能,既不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也不花,也不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口惠而实不至。
着力把握重要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以下原则: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这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遵循。
一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激发内生动力。
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对创造美好生活至关重要。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坚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增强人民致富本领,激发推动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要发扬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一系列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离不开人民群众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的品格。在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征程中,仍需要我们发扬勤劳致富的传统美德,通过辛勤劳动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要发扬开拓进取的主动精神。新时代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还要注重开拓创新。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引擎,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我们才能引领发展,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需注重培养劳动者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引导他们勇于创新、敢于创业,激发更多创造活力和发展潜能。
二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创造中国发展奇迹的重要制度基础,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方面,要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在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征程中,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统筹“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既要勇于担当,不怕失败,又要正视现实,合理评估能力和资源,在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
尽力而为,强调推动共同富裕“等不得”。对于那些基础条件已经成熟的事情,要抓紧机会、努力推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地寻找和创造机会,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有所作为。
量力而行,强调推动共同富裕“急不得”。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对于时机与条件还不成熟的事情,不能好高骛远,作出无法兑现的承诺;不能蛮干硬上,一切行动都要从实际出发,稳扎稳打推进;不能贪图一时的速成效果,必须对世情、国情、党情有全面清醒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四是坚持循序渐进,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明显,推动共同富裕不能急功近利、片面追求表面的短期成果,必须立足实际,使改善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持之以恒地推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由于存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个体禀赋差异等,共同富裕的实现必然具有长期性。因此,必须分阶段、有计划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我们要有耐心,实打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办好,提高实效。要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明晰总体思路和实践途径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促进共同富裕,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一,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我们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
一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发挥好新发展理念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作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活力、厚植发展优势,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可持续的物质技术基础。
二是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是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支撑,以科技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支撑产业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第二,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我们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一是要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是要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要完善第三次分配机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探索公益慈善活动的有效实现形式。
第三,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的必要举措。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是要聚焦重点群体发力。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需提升教育质量、加大培训力度,持续改善创业致富环境,解决重点群体的后顾之忧。
二是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别是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
三是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居民收入是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有力举措。要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
第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需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更注重发展机会公平、更注重资源配置均衡,为人民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使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社会财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一是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
二是要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和循环。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是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2023年10月2日 理论版)
原文链接: 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310/02/content_281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