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指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想做好这个衔接,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才能无往不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确保全面小康如期实现。
“十三五”时期,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展望“十四五”,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人民群众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在安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社会治理等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实际问题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让贫困群众享受致富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就要答好三道题:一是要打通脱贫“最后一公里”,二是要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巩固脱贫成果,三是要答好疫情防控这道“加试题”。同时,要继续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还要瞄准一个转型: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全面振兴。
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场战役。脱贫攻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唯有尊重和激发人民的首创精神,增强内生动力,才能真正实现绝对贫困的历史性终结。只有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才能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要进一步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头羊”,调动他们的首创精神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实事求是、精准发力、革新求变、敢为人先的乡村振兴工作思路,真正打好两场战役。
坚持让人民满意,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明确指出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就要求我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满意度不断提升、主体意识日渐凸显的过程中,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的创造伟力。
(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燕连福)
原文刊载于2020年11月30日西安日报第7版
报道链接:http://epaper.xiancn.com/newxarb/html/2020-11/30/content_4477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