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通知》,公布了经过复审的2017年继续保留的“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二附院作为全省综合性医院唯一单位,经过省文明委复审,再次被命名为“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称号是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是省委、省政府对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

长期以来,二附院党委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全院积极参与的文明创建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自2015年1月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以来,二附院在各级文明委关心支持下,在荣膺“陕西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夯实内涵,把创建工作与医德医风教育、优质护理服务、创建平安医院、医院等级复审、“思想二院”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了医院各项工作的提高,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多年来,医院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行业良好风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人文基础。医院履行文明单位职责,积极配合省、市、区、西一路各级文明委工作及社区工作,汲取经验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指导。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明单位创建内涵。利用医疗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支农、扶贫、援建、援疆、援藏工作,彰显大型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努力完成社会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抢救工作。加强综合治理,优化就医环境,方便患者就医,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坚持实行无假日门诊15年,为节日广大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通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院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工作热情,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一言一行自觉地注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医院在服务社会和患者的同时,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医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患者、社会和职工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