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藏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民族团结、使各民族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全面发展。8月12日,西安交通大学暑期“三下乡”实践团队联合囊谦县检察院、县团委、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了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活动。团队人员希望以校园为切入点,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由法学与生理学双学位博士研究生魏建雄担任主讲教师,香达镇中心寄宿学校三年级全体学生参与,囊谦县检察院院长郭积青、囊谦县团县委书记兼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扎西曲尕和关爱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代青出席。

扎西曲尕对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做了分析:“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多侧重于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而忽视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我们缺乏的正是像发达国家那样完善的对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她更是提到了很多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从理念武装到具体实践方法无微不至,希望能唤起在场同学们对自我安全保护的重视。
活动开始前,志愿者们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册。课堂上,魏老师详细讲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相对于旧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个方面,新法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维护也更加全面细致。本次课堂通过讲故事和有奖问答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具象化呈现在学生们面前,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更容易接受,学习到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最后的问答环节,随机考察了同学们的听讲情况,孩子们雀跃的神色和积极踊跃的态度彰显着他们对于本次活动的高度认同。从孩子们的发言可以看出,他们树立了比较良好的法律意识,表示一定会学好法、用好法,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会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呵护祖国花蕾,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郭积青和扎西曲尕都一致认为,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证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对他们当前的身心健康和未来的全面发展都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