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财务处召开了关于修订《西安交通大学预借票据管理规定》的意见征集座谈会。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教师代表到会交流。
财务处处长龚杰昌介绍了修订该规定的背景及目的。他表示,加强票据管理是提升学校财务风险防控能力的有力手段,是积极进行审计整改的必要措施,也是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求,更是结合学校财务内控建设及业务工作实际,优化管理改进服务的有效途径。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中心主管曾薇伟对该规定拟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与会人员展开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预借票据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要求,对于三年以上未核销预借票据应采取追回经费、退回借票等有力措施进行核销。同时在限制借票张数、超额审批方式、设置保证金上限、核销逾期预借票据方式等方面,提出对科研经费较少的年青教师和大项目大团队开展科研工作分类提供相应支持等建议。另外,还特别提出学校设置专岗进行票据清理的提议。财务处对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
龚杰昌总结,科研工作是学校“双一流”建设、创新港建设的重要支撑。科研收入作为学校收入总盘子的重要构成,承担着为学校不断增强财力的重要任务。财务处将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尽最大限度为学校科研工作者提供优质的财务服务支持,助力学校科研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