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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在二附院落地实施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9-03-29 17:07 浏览量:

3月25日8点13分,随着二附院第一张“4+7”处方的调配,标志着“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在二附院正式落地实施。

国家组织“4+7”药品带量采购,在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带量采购品种从原研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以及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中选择,既保证了药品质量,同时提出以价换量,大幅降低了中选药品的价格。

从2018年底国家下发“4+7”药品带量采购文件后,在二附院院领导的组织安排下,药学部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医保局组织的贯彻落实会议,认真学习领会“4+7”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精神,统一思想和认识,为执行“4+7”药品带量采购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首先,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2019年度约定采购量,核实并确认了采购量。统计带量采购相关品规在全院各相关临床科室的使用量,为带量采购工作顺利落实提供数据支持。其次,按照带量采购要求完成了药品目录调整,在医院HIS系统中建立了的中选药品字典,增加相关标示和提示。第三,加强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的库存管理,保证“4+7”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顺利过渡,从药品采购和库存量调整这两方面为落实“4+7”药品带量采购文件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顺利实施带量采购工作,二附院药学部组织相关人员在周末加班加点在采购平台签订带量采购合同,并在第一时间对已经确认签订合同的药品采购入库,确保了3月25号执行带量采购药品按时配备到位。在集中采购政策实施次日,陕西电视台以及西安电视台新闻频道分别对二附院“4+7”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执行和落实“4+7”带量采购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文字:二附院
图片:二附院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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