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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举办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培训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9-01-09 18:39 浏览量:

2018年8月31日,新个人所得税税法正式出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正式由3500元上调为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年综合所得扣缴方式正式启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为保证广大教职工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掌握专项扣除实施细则,切实享受到税改政策红利,财务处近日邀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专家,在主楼多功能报告厅举办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骆宏恩介绍了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背景,并对附加扣除实施细则的设计初衷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财务处龚杰昌处长结合学校财务工作情况,阐明了学校发展与涉税业务结合日益紧密的趋势,并对进一步加强税校合作、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提出了几点期望。培训由财务处副处长刘育生主持。

培训由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赵亮主讲,内容涵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两方面内容。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并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赵亮详细解读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方式、标准及主体,并对政策具体执行时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针对扣缴申报操作方式的新变化,赵亮强调了信息采集的几种途径和汇算清缴的基本要求,为老师以后的实际操作提供了较大帮助。

此次培训反响热烈,培训结束后仍有不少老师与培训讲师进行单独咨询。老师们可以关注财务处公众号,在历史消息中了解相关政策。后期财务处将会跟进举办相关培训,敬请关注。

文字:财务处
编辑:程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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