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法学院党总支“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在主E910会议室召开。院长单文华,副书记、副院长王保民,副院长李万强,副院长丁卫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王保民主持。
会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王树国校长在全校依法治校、深化改革研讨班上所作的《依法治校、深化改革专题报告》。接着,班子成员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为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和学习体会作了发言。
王保民副书记在发言中说,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利,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习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宪法》中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必须依规守法,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和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必须始终廉洁自律,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同时,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心中有责任,心中有担当和心中有敬畏,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单文华院长说,“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是一脉相承的。“三严三实”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执政兴国基本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和永远的必修课。结合自身工作,他认为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坚持“三有四坚持”。“三有”指的是要有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奋斗的使命感,有依法用权的法治观,有克己奉公的事业心。“四个坚持”则是:一要坚持权力行使有规矩;二是要坚持权力运行守规矩;三是要坚持权力实施受监督;四是要坚持用权行为有实效。严以用权的目的在于为人民谋实利,干实事,注重用权行为的实效。“三严”与“三实”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懂创新,简单粗暴第将“严以用权”理解为按“老规矩”办,没有规定不办,上级没文就不干,只能是一种惰政,而不是严以用权。
接着,李万强副院长、丁卫副院长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体会,在发言中阐述对“严以用权”的深刻理解和学习认识。班子成员就今后如何更好地“严以用权”,推进学院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交流。
与会成员一致认为,要将“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学习中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严以用权”的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以“三严三实”为行为准则,努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