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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数学学院党委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中心组学习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24-05-10 12:57 浏览量:

5月8日,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中心组学习。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颜莉主持会议,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苏玉波、院长燕连福,双方学院其他党政领导、党委委员、系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以及校党委宣传部理论宣教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颜莉代表学院对马克思主义学院一行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学习,是一次重要且富有意义的学习交流,希望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纪律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高飞作题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专题报告。高飞系统讲述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学习目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32问。讲座内容系统全面、深入浅出,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大家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会上,与会人员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交流环节,大家畅所欲言,分享学习心得和感受。

燕连福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条例》的修订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理”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条例》中,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建兵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党的建设和党的伟大事业作出贡献。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梁军指出了《条例》的三个特点,一是以党章为基点,做到了“纪”“法”贯通;二是立足两个大局,全面规范党员行为,通过提升党的治理能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三是四个原则,真正做到了党要管党,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原则和方法。体现了我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田建军谈到,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纪律建设是贯穿我们党百年奋斗史的一条红线,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重要原因之一,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保持党的强大战斗力意义重大。

数学学院副院长易媛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她表示,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收获很大,《条例》中有很多与实际工作相关的细则,我们只有更加深入系统的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更好地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数学学院党委委员李继成表示,《条例》近几年历经多次修订,是我党与时俱进地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标志,纪律要求的红线和违纪处分的标尺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应用数学党支部书记祖建表示,通过今天的专题学习,收获颇丰,对修订后的《条例》的学习,有助于我们清晰准备把握纪律的底线和红线,党支部也将原原本本、与时俱进开展党纪学习,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交流环节之后,苏玉波、颜莉分别对此次学习进行了总结。

苏玉波表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高度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时刻心怀“国之大者”。此次交流学习,激发了思想共鸣,汇聚了精神力量,希望两院能够继续加强交流学习,拓宽学习渠道,促进共同发展。

颜莉表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学校、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的学习交流,使我们更加全面深入领会了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希望双方能够继续开展更加丰富的交流学习,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党委宣传部理论宣教办公室韩豫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央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

文字:数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片:数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王恺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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