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4日,2016年硕士生招生初试成绩公布后,研究生院经过紧张的筹备,于3月8日召开了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副校长、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庆华,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昌昌,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学科办、科研院、就业中心、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学科负责人参加会议,郑庆华副校长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体系,明确了以质量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审定了全程督察方案,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同日还召开了全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布置会,郑庆华副校长、纪委陈红副书记、研究生院吴宏春常务副院长、研究生招生办裴怡主任及各招生单位主管领导、教学秘书、研招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吴宏春常务副院长主持,郑庆华副校长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对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做好复试工作,要经得起检验,发挥复试工作在选拔优秀人才中的作用他还要求各单位进行指标再分配时,分配原则一定要符合学校指标分配体系的大方向,按照指标参数科学、合理进行分配。最后他强调,复试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一定要将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经验丰富的导师安排在综合面试当中,提高选拔质量。
研招办裴怡主任对复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对复试录取文件中与以往不同之处做了详细解读,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完善各自的复试细则和办法,将复试工作做实做细。
纪监委副书记陈红强调了依法、依规办事的重要性,并用 “依法依规,严格细致”,“保证安全,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招生”四句话对各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按章办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吴宏春常务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各招生单位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公开信息,接受监督;第二,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复试工作;第三,充分发挥复试的作用,真正选拔出优秀且有潜质的人才;第四,重申按规矩、按制度办事,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要经得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