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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高峰论坛召开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7-11-17 08:52 浏览量:

11月10日,由陕西省法学会主办,榆林市法学会、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榆林市总商会共同承办的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高峰论坛在榆林召开。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卫东、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保民、榆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汉元、榆林市法学会副会长柴瑞武、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芝东、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光亮、榆林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张修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界代表180余人参加会议。

榆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汉元在致辞中指出,此次年会的召开是榆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的大事,对建设法治榆林意义重大,并对参加会议的领导、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建军指出,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反映在法学领域中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法治的需求和法治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希望通过年会上学术与实践的融合为企业法治面临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卫东在发言中指出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并阐明了陕西省律师协会的性质、任务,指出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宗旨在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服务大局,服务法治实践,服务社会,倡导法律人积极为企业经济法治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国家法治发展做出贡献。

榆林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榆林市总商会副会长张修前指出,榆林是一个年轻又充满活力的城市,企业急需法律契约精神的滋养,并从伟大复兴等五个维度分析了榆林法治的发展,强调榆林法治的发展必须从弥补法治短板做起。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芝东则指出,风险贯穿于企业发展经营的全过程,尤其是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急速发展的时代,进行风险管控极其必要,李主任还从十九大精神的角度诠释了此次会议举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通过大会进行思想火花的碰撞,为企业经济法治未来发展做出贡献,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光亮通过分享自己多年来对于劳务派遣案件的审理经验,向大家阐释了劳务派遣法律问题的紧迫性,并提出了几项具体建议。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保民站在法学教育的角度,指出法学教育对于法治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企业经济法治研究的重要性和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

大会的主题报告环节由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冯宇副会长主持。

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总顾问、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马治国教授作了题为“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主题报告。他指出,中华民族站起来靠武装斗争、富起来靠改革开放,强起来靠创新知识产权。他生动地介绍了企业经营中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风险,并分析了陕西省以及榆林市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强调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重大意义并针对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给出了几点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下午,大会进入专题报告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权彦敏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贞学、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永旺、陕西能源集团政策法规室副主任齐渭波,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陕西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王小涛分别作题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从审判视角看新时代企业用工的法律问题”“金税三期时代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应对”“公司治理权力博弈与实证案例分析”的报告。在4位嘉宾专题报告之后,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冰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之后的圆桌会议环节,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贞学、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永旺、陕西能源集团政策法规室副主任齐渭波,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陕西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王小涛,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冰副教授对涉及到的劳务派遣法律风险问题、税收法律风险问题和企业用工致人损害的法律风险问题都给出了精彩的回答,解答了在场企业家们在企业经营中的诸多疑问,真正达到了本次圆桌会议答疑解惑的目的,为今后的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开辟了新的视野。

圆桌会议之后,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冯宪芬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

文字:法学院 越荷 蒋鑫如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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