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月3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第二场教育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有关情况。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及能源动力类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雅玲,经济学类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中央财经大学原校长王广谦,药学类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三位专家出席发布会。西安交通大学何雅玲院士介绍了能源动力类教学质量“国标”研制有关情况。现将相关解读转载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站位确保高质量
一是要反映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学科特点。
二是要把握好标准定位,是专业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三是要统筹考虑标准内容的集成,将上述三方面要求集成到一个标准中来。
四是要科学合理确定标准内容,体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弹性与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结合,为专业的教学改革和自主设计留有空间,鼓励专业特色发展,促进学科交叉与应用。
五是要注重相关标准的衔接,既考虑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标准、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等衔接,又体现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相衔接。
二、面向世界广泛调研,立足中国深入分析
我们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了国内外能源动力类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同时,对全国设有能源动力类本科专业的216所高校,开展了全覆盖的问卷调查,全面掌握我国能源动力类专业的现状、发展态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使我们的标准研制能够尽可能做到:有的放矢、更加合理、符合实际。
三、五次会议、五易其稿,持续提高《标准》质量
一是在西安交通大学所起草《标准》初稿的基础上,经教指委主任工作会议讨论形成了《标准》第二稿。
二是先后两轮召开教指委全体会议开展研讨,并要求委员在其所负责的有关高校内广泛听取意见。
三是在全国范围,教指委组织召开了全国能源动力类专业教学改革研讨会,广泛听取了来自120余所高校的400余名参会代表意见,形成《标准》第三稿。
四是面向全国200余所设立能源动力类专业的高校进一步征求意见,修订形成《标准》第四稿。
五是专门邀请了16位教指委委员、国家教学名师及本科教学管理专家等,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逐字斟酌、逐句讨论、逐条修改,形成了《标准》第五稿,即上报稿。
总的来说,能源动力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研制过程,充分体现了教育部要求的: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调研、深入研讨论证、仔细研读把关的各个环节。
文章链接:http://mp.weixin.qq.com/s/87CAFFEhKqSvUq_NL1tM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