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西安交大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以优化结构、内涵发展、质量为先作为指导方针,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建立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召开本科教育专题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教学工作会议。各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本科教学检查或专题研讨会,研究教学中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推动教学质量提升。有关本科教学检查或专题会报告应及时提交教务处,并报考核办公室备案,作为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完善校、院、系三级本科教学责任制度。学校负责统筹全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总体设计,制定制度和政策,做好教学的组织协调与条件保障工作,从制度上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学院是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教学模式改革的主体;系(专业)是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单位,负责教学任务落实、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和课程内容的改革。进一步落实《关于基层学术与行政管理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西交党发〔2007〕15号),形成分工明确的校、院、系权责划分,使院系对人事、财务等享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及授课质量作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务处应对学院教学计划中有关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进行审核,并将各学院相关数据每学期在校内公布。
(三)加大教学经费的投入。在“十二五”期间,确保全校本科教学经费、实习经费、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等生均定额预算(不含国家专项经费)按每年不低于15%增长。“985工程”等重点建设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本科生培养,保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改善教学条件和提升教学水平的需要。制定根据使用效果动态调整教学经费的管理办法,并对违规使用教学经费的当事人追究责任,保证教学经费使用效果。
(四)深入推进各类教学改革实验计划的实施。继续深入推进“2+4+X”培养模式、钱学森实验班、少年班、基础学科拔尖班、侯宗濂医学实验班等人才培养改革实验计划的实施。配合“卓越计划”的实施,推进工程、医学、法学等专业开展国内与国际专业认证。逐渐扩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施专业,学校和学院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进入企业做博士后研究,40岁以下的工科青年教师必须具有6个月以上的企业工作或研究经历。
(五)加强大面积公共课和基础课的教学团队建设。设立大面积公共课和基础课(包括实验课程)责任教授制度,建立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按课程设置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特聘教授岗位,制定具体的聘任和考核办法,从校内外公开招聘学术水平高的知名教授承担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教学,按课程独立计酬。加强艺术修养与实践类课程的建设,组建高水平的艺术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条件良好的实践场所。
(六)建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责任教授制度。责任教授全面负责课程及所包含实验的建设,并承担不得低于该课程一定学时的授课任务。每学期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安排须经教务处审批,未配备责任教授的不得排入教学计划。对于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的工作量不得低于该课程总指导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七)严格教师职务晋升、准入制度。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任务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申报的首要业务条件,在教师职称晋升工作中对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教学质量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其中,申请晋升以教学与科研并重的A类岗教授必须每年承担至少一门课程(或承担30学时以上的本科生课程,年均授课不低于60学时);申请晋升以研究为主的B类岗教授也需要每年至少承担相应20学时的授课或40学时的实验课程或讨论课程授课任务;面向全校大面积基础课程和公共课程的C岗教授,年均授课不低于200学时。不满足上述业务条件的教师不能晋升。
严格落实《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1〕67号),新任教师必须加入课程教学团队,通过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培训、担任助教、试讲等环节,并经考核合格才可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
(八)充分发挥教师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严格实行教师岗位教学职责的考核和教学效果的考核,各学院应明确制定各级教授岗位每年给本科生上课的最低授课学时。依据岗位合同,凡教学方面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当年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停发年度奖励津贴。连续两次年度考核教学方面为“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承担教学任务。聘期考核在教学方面为“不合格”的教师,聘期考核的总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聘任更高级教师岗位,或不得继续在同级教师岗位任职,或转其它系列的岗位。
(九)完善学院和教师薪酬分配机制。加强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效果的考核,学校奖励津贴向课程教学优秀的学院倾斜。学校在核拨学院奖励津贴时将其中本科教学部分明确列出,确保在每年学校的津贴增量中预留本科人才培养专项部分,主要用于激励责任教授、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特聘教授和教学效果优秀的本科课程教师。各学院每年按20%的比例评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本科课程。加强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效果的考核,指导各院、系突出教学业绩评价、建立合理的激励竞争机制。学院在确定教学奖励津贴的具体分配办法时,应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承担高质量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倾斜、向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倾斜。学院为教师教学效果考察的主体。教务处为学院提供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有关参考数据。
(十)建立教学奖励制度,激励教师潜心育人、创新教学方法。
设立教学终身成就奖:授予在教学上具有公认的一流水平,同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在岗教师。每年2名,每人奖励30万元。
设立优秀教学团队奖:授予在课程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学群体,每年不超过5项,每项10万元。
设立教学卓越奖:授予在教学一线潜心育人、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课堂教学、教材编写和教学改革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教师,每年不超过30名,每名奖励5万元。学校为获得国家教学名师称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人员提供配套奖励。
(十一)开展教学法研究,改革教学方法。每个专业至少成立1个由科研水平高且学术成就卓著的教授(2-3名)组成的创新教学团队,讲授高年级专业课。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组织方式,促进学生“学思结合”,培养学生的独立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
(十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按国家级或校级实验中心、院级实验平台、专业实验室三个层次构建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工程坊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创新实践的“学习工厂”的作用,丰富自主实践内容,创新管理机制,使50%以上的本科生都要进入工程坊开展实践活动。
各专业要结合专业特点,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方法改革,重点推行基于项目设计或创新性实验等内容改革,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十三)强化科教结合育人。设立科研转化教学奖,促进科研与教学融合。学校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和办法,鼓励教师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实践)内容,鼓励高年级学生进实验室,科研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本科生开放。学校依据各学院对学生开放实验室及开展活动的情况,给予教学补偿经费。根据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时间长短和取得的实践效果确定实践实绩,计入相应的实践课程成绩和学分。
(十四)推行暑期小学期,充分利用国内外多种优质教学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教学。将现行的两个学期适当缩短,暑期前增加一个小学期。在小学期集中安排实践环节,面向低年级学生开设研讨课、专业前沿类课程,安排全校性选修课或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等;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设全英文课程、学术专题讲座;开展辅修课程;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大学暑期学校等。
(十五)加大本科生国际交流与海外实践的推进力度,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邀请世界一流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及合作研究。按不同专业特点逐步提高英文授课的课程门数比例,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对国际人才市场的适应能力。
采取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等方式,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设立海外研习专项基金,使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或实习经历学生的比例每年增长超过10%。
(十六)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及质量评价制度,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学校按照分学科门类、分层次原则,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根本标准,组织各学院制定每个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及监测的具体办法。
建立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对于连续两年教风和学风较差、教授上讲台比例低、教师教学效果较差的专业,或连续四年学生就业趋势偏低的专业,给予预警、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十七)发布校院两级教学质量报告,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各学院自身的质量提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年终考核方法。每年编印公布各学院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质量报告以各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涵盖教授主讲课程比例、专业主干课程责任教授配备、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教学改革成效等。
(十八)改进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确立学生学习的主体责任地位,采用相对排序的等级考核评价学生学习效果,注重学习效果和能力评价,加强教学过程及平时成绩考核环节,将课堂讨论、作业成绩等计入课程考试成绩。改进高年级专业课程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中的考查。改进学生成绩单记载内容,增加实践纪实考核内容,记录学生实验、实践(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标注“排名前1%(TOP1%)”计入学生档案。
(十九)改革教学管理,推进实施完全学分制。启动制订适应完全学分制要求的教学管理制度;改进大面积基础课的排课和选课机制,学生可自由选择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根据接受专业的人数,提高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的比例,激励学院和专业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
进一步完善主辅修制,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实现对学生不局限班级的个性化教学管理。以考风建设、考试管理、学生作业(论文)比较系统建设等具体工作和改革措施为抓手,保持和弘扬交大优良的学风。
(二十)进一步推进本科生书院建设。改革学生工作机制,落实全员育人。书院要围绕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课内与课外有机衔接、学院与书院密切协同的育人环境。各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业辅导中心的作用,具体落实本科生课外8学分的培养方案,构建8学分的合理结构体系、细化培养大纲、实施和考核办法;各书院要把学生的心理辅导、学业进步和学风建设作为书院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品格的全面发展;各书院要把对学生的学业辅导与就业指导、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人格的养成作为书院的主要工作,学校将学风建设的成效作为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西安交通大学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