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丘同学凭借自身突出的实践成果,顺利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这是西安交通大学历史上首位博士生以实践成果而非传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标志着学校在探索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分类评价中取得了标志性进展。
为彰显此次改革探索的重要意义,答辩会特邀了多位专家学者嘉宾列席。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质量监测处处长李恒金、西安交大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何茂刚、副院长陈永华、学位办公室主任田小永、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周光辉参会指导。

此次答辩会的举办,是对《学位法》立法精神与具体要求的率先响应与落实。《学位法》明确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从国家法律层面为多元化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与制度支撑。2025年3月,西安交大出台《西安交通大学工学门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指导意见(修订版)[西交研〔2025〕37号]》,对实践成果的具体要求、实践成果认定程序、答辩与学位授予规定等环节进行了系统性与规范性的设计,确保从成果审核到学位授予的每一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本次答辩的顺利实施构筑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文件规定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成果形式包括:在认定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已转化并产生显著效益的发明专利或软著;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经权威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参与主笔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军工项目科技报告;研制重大工程样机或完成国家研发计划关键指标,并提供权威鉴定证明。文件规定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须提交可展示的实体成果及相应的总结报告。成果应聚焦工程实际,体现工程性、创新性、实践性、应用性与可展示性,能充分证明申请人掌握扎实理论、具备独立解决专业实践问题能力,并做出创新性贡献。其形式主要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如新材料、新药品)、软件产品、重大工程设计方案,以及正式发布推广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标准等。
丘同学是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其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的资助下,开展了面向重型装备位置控制的数字液压伺服系统研制与关键技术攻关,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工程应用价值。本次答辩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其中三名委员来自国家龙头企业,委员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李恒金在总结讲话中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此次答辩的顺利进行,标志着西安交大在探索工程博士培养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西安交大成为全国率先突破以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西安交大始终紧跟国家部署,深耕产学研协同育人,提升工程教育质量,此次丘同学依托校企协同平台,产出高质量实践成果并完成答辩,代表学校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这是学校人才培养与评价体系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何茂刚表示,丘同学的示例证明,一项解决真问题、作出真贡献的实践成果,其价值绝不逊于一篇传统的学术论文。我们已建立起一套与之匹配的、严谨的成果认定与答辩流程,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陈永华汇报了学校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情况,并表示,针对工程类人才培养存在的难题,学校以创新港为平台,构建“1121”产学研深度融合新范式,并启动‘点+线+面’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程类专业学位创新人才培养新范式。

丘同学的导师洪军教授表示,“衷心感谢教育部领导、答辩组专家及研究生院对本次答辩会给予的重要指导与坚实支持。同时期待丘同学能持续发挥其创新思维,继续为国家重大项目的研发突破贡献力量。”
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战略力量,西安交大此举不仅是学校自身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刻变革,也为广大高校,特别是肩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使命的高校,提供了可借鉴的“交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