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起诉陕西趣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目前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已生效【(2019)陕01知民初331号】。判决陕西趣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西安交通大学校名、校名简称、校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我校经济损失5万元;并在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声明,就其所涉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学校赔礼道歉。被告陕西趣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已经停止侵权、公开道歉以及逐步履行其他判决义务。
我校作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校名、校名简称、校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学校重要的无形资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目前,学校已将“西安交通大学”“西交大”“Xi’an JiaoTong University”“交大西迁”等文字及图形等不同类别近200件商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了注册。
该案件的胜诉宣告着我校打响了无形资产保卫战。我校维权意识坚定,对侵犯我校无形资产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欢迎广大师生积极提供侵权线索,同时提醒广大师生以此为鉴,做好甄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