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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法学院联合承办“一带一路”商事法治环境论坛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8-05-16 16:45 浏览量:

5月11日,由中国贸促会、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西安交大法学院与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陕西省贸促会等单位承办的“一带一路”商事法治环境主题论坛在陕西西安召开。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航伟,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英国贸易和出口促进部部长罗娜· 费尔海德,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等中外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西安交大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就陕西自贸区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与中外来宾进行了交流。

本次论坛是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主旨论坛的平行论坛之一。来自中国贸促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来自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的中外专家学者围绕国际商事争端预防机制的构建,“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与司法合作以及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丰富和发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纠纷的预防与解决途径,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献言献策。

作为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繁荣发展的重要平台,此次“一带一路”商事法治环境主题论坛取得了一系列务实成果:会上发布了以色列、叙利亚等7个国家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报告;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商事法治环境主题论坛西安宣言》;此外还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

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与机构是中央深改组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议题。围绕“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贸促会、最高人民法院等作出了实质性工作。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在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与机构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在西安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努力将西安打造成“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本次论坛上,西安交大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围绕中央深改组决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陕西自贸区的区位、资源、人才优势特点,详细阐述了在陕西自贸区内建设“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聚合各类法治资源,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对策和机构安排设想。

在“一带一路”提出之初,西安交大法学院就密切跟踪“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问题,率先提出将西安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建立“一带一路”中央法务区的理念。有关研究报告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部级专委刘贵祥,时任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和陕西政法委书记杜航伟、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等各级领导的批示。相关决策建议已经纳入“陕西自贸区2018年工作重点”“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等政府工作规划之中,为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贡献了交大智慧和力量。

文字:法学院
图片:法学院
编辑:星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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