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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安交通大学信访工作办法》公布实施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11-04-22 15:48 浏览量:

新修定的《西安交通大学信访工作办法》4月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办法规定,学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上访、分级受理,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具体接待人。对于大的群访事件及信访积案,实行校领导包案制度,推进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和矛盾纠纷化解。

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各单位应当自觉加强信访工作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为师生员工解决问题。各单位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引发信访的矛盾和纠纷。

办法规定,学校实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1-2月召开一次会议,对上一阶段的信访案件进行分析、评价和梳理;集中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明确承办单位及工作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应当结案的信访件进行结案认定;对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学校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2006年,学校根据国家新信访条例制定出台了我校信访工作办法,已经实施了5年。去年以来,学校又结合今年教育信访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在全面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学校原信访工作办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增加了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领导包案制度、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从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强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学校信访工作,保证学校信访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新办法作为学校基本管理制度之一,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已正式公布施行。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积极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和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学校信访工作体系,为学校发展增强合力,为教职工分忧解难。                 



文字:党校办
编辑: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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