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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田高良:莫踩个税虚假申报红线 诚信纳税才是立身之本

日期:2026-04-30 15:00 浏览量:

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的陕西咸阳一起涉及近两千人的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骗税案,引发社会广泛热议。这起案件不仅公然触碰法律红线,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个税汇算清缴工作敲响了警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田高良教授就此发表题为“莫踩个税虚假申报红线 诚信纳税才是立身之本”的观点文章,被央广网、中国网、三秦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刊发,引发各界对个税诚信申报的深度思考。

每年3月至6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纳税人依法填报,不少人都能享受到退税红利。然而,在这项惠民举措落地过程中,却出现了极个别别有用心之人无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虚假申报以骗取个税多退税款的行为。

个税年度汇算,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公平税负的重要制度设计。西安交通大学教授田高良认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既关乎个人切身利益,更关乎国家税收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每一笔合规的退税,都应建立在真实收入与合规扣除的基础上。他强调,如实填报涉税信息,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位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该案件中的虚假申报行为,违背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要求,将国家惠民政策扭曲为非法牟利的工具,完全背离了政策初衷,也突破了诚信做人的基本底线。

深入剖析该案件,参与虚假申报的群众大多陷入了认知误区:误以为虚假申报只是“钻政策空子”,不会被发现而盲目跟风。事实上,税务部门早已构建起全方位的税收监管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部门信息共享、异常申报预警等多种手段,对个税汇算申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任何虚假申报、违规退税行为都难逃监管。

虚假申报的危害远不止于个人违法。从社会层面来讲,它直接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每一笔依法缴纳的税款,都汇聚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公共资金。田高良教授指出,通过虚假申报骗取退税,实质上是非法侵占本应用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资源,损害了所有守法纳税人的共同利益,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公平性构成了挑战。

法律的红线清晰明确,违法的代价也极为沉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中,嫌疑人周某组织、教唆他人虚假申报,还涉及冒用他人个人信息,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涉嫌逃税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刑事处罚。

面对此类违法行为,田高良教授呼吁需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一方面,税务机关应持续加大对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对各类涉税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提供更清晰易懂的办税指引,消除信息鸿沟,从根本上压缩诈骗分子的生存空间。

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石。作为纳税人,必须清醒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要主动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提高辨别能力,坚决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任何所谓的“退税秘籍”与违规代办。在办理个税汇算时,务必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每一项信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每一位公民都坚守诚信底线,才能让税收惠民政策持续造福于民。

部分媒体报导链接:

央广网:https://www.cnr.cn/sxpd/c/yl/20260429/t20260429_527604635.shtml

中国网:http://slzg.china.com.cn/m/content_43414570.htm

三秦网:https://www.sanqin.com/2026-04/28/content_11590624.html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https://sn.cri.cn/2026-04-28/38b014b5-96cc-923e-48b4-30533d6f7d44.html

文字:管理学院
编辑:郭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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