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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