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工程类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新港报告厅召开,来自16个开设工学门类研究生培养的学院的300余名工程类专业型博士生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教务老师参加培训会。西安交大党委常委、副校长洪军,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何茂刚出席会议并致辞,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明、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陈永华出席会议并进行报告分享,刘明主持会议。

洪军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教指委关于工程类学位论文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培养改革。他指出,当前工程类专业学位培养仍存在学术化倾向,改革迫在眉睫。西安交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着力构建以实践成果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洪军对导师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始终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注重因材施教,培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二是提升科研工作质量,确保研究内容具有显著的科学或工程意义;三是积极适应AI技术发展趋势,在遵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新技术。全体导师要认真学习《学位法》和西安交大《工学门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成果认定导向。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导师与学生深入研讨、科学确定课题研究形式和成果要求。

何茂刚表示,本次培训会重点围绕工程类硕博士培养评价体系改革展开,强调建立科学自主的评价标准,突出实践创新导向。当前高等教育评价体系面临重大变革,需破除“唯论文”倾向,推动分类评价,特别是工程类专业学位应注重实践成果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要求优化双一流评价体系,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并加大对专业学位的支持力度。评价体系应兼顾国家需求、导师动力和学生发展,鼓励创新体现在不同领域,如产品设计、标准制定等。何茂刚呼吁导师积极应对变革,并注重观念更新和行动挑战,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推动教育评价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导师和研究生院将协同探索新的学位论文评价范式,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培养更多实践型创新人才。

刘明重点解读了全国工程教指委关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的最新要求及我校修订后的《工学门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指导意见》。新政策明确,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可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标志着学校在深化分类评价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申请者需提交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成果的创新性、行业领先水平及申请人的贡献进行评审,通过后进入送审和答辩环节。此举旨在打破“唯论文”倾向,推动工程博士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为国家培养更多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学校将建立企业专家库,优化评审流程。全体导师应解放思想,积极发掘符合条件的博士生,为工程博士培养改革树立标杆。

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陈永华对《学位法》及学校相关实施办法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创新人才培养、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及学位授予质量保障展开。他指出,《学位法》明确要求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评价,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术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学校近年来持续推进双线评价机制,在博士论文评审中引入创新性评价,有效提升了学位论文质量。分类评价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学校已在工学门类专业学位中率先实施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新模式,并计划逐步推广至其他学科领域。各学院应加强学位论文质量把关,严格规范学位授予程序,避免因学术不端或程序问题引发法律纠纷。此外,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位复核机制,确保学位授予的公平性与权威性。全体导师应强化责任意识,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严把论文质量关,为国家输送更多拔尖创新人才。

本次培训标志着我校工程类研究生培养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落实《学位法》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将继续坚持加强导师队伍管理,重视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导师育人责任,严格导师遴选机制,构建校院两级导师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