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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李霄:因地制宜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日期:2026-04-12 19:26 浏览量:

“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不是单纯追求速度和规模的增长,而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推进生态资源优势向发展新动能的转化,立足实际、尊重规律、分类施策,在高水平保护中开辟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生态资源优势转化:塑造发展新动能的必然选择

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是塑造新的发展动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正在系统推进,绿色化、低碳化本身就是新的增长点。生态农业、生态制造、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既能够扩大优质供给,也能够带动技术创新、消费升级和区域协同发展,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更强韧性。

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是破解一些地区发展瓶颈的现实需要。我国不少重点生态功能区、山区、林区、库区、老区,生态地位重要,开发约束较强。如果只讲保护、不讲转化,容易出现保护任务重与发展支撑弱并存的矛盾;如果只讲开发、不讲承载,又会透支生态本底、损害长远后劲。只有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就业优势、增收优势,才能更好实现保护与富民统一、生态美与百姓富统一。

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是关系区域发展方式重塑、国家生态安全巩固、共同富裕扎实推进的重要抓手。对于承担重要生态屏障功能的地区来说,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有利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生态保护从“输血维持”更多走向“造血发展”;对于不同区域和城乡之间来说,有利于把生态供给能力、环境容量优势、特色资源禀赋转化为分工优势和合作优势,拓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空间。

明晰转化逻辑:筑牢“保护-转化-增值-反哺”闭环

生态资源优势不会自发变成高质量发展动能,必须经过“保护-转化-增值-反哺”的系统过程。保护是前提,没有良好生态本底,转化就会失去根基;转化是关键,生态资源只有通过价值发现、价值核算、产权明晰、要素配置和产业培育,才能由资源变资产、由资产变资本、由生态价值变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反哺是目标,转化的收益要能够持续投入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形成保护越有力、转化越有效、发展越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这一过程,本质上体现了三重统一。其一,是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保护不是不要发展,而是为了更可持续的发展;发展也不是削弱保护,而是为保护提供更稳固的物质和技术支撑。其二,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统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既要靠市场发现价格、配置资源,也要靠政府完善规则、弥补失灵、维护公平。其三,是当前转化与长远积累的统一。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往往具有慢变量、长周期特征,必须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

把握这一逻辑,最重要的是坚持因地制宜。不同地区生态功能、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市场半径差异很大,转化路径不可能整齐划一。必须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强化主体功能,发挥比较优势,走出符合自身特点的绿色发展路子。

精准施策:健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机制路径

立足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差异化转化格局。把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一起来,明确哪些地区重在提供生态产品,哪些地区重在发展绿色产业,哪些地区重在提升生态承载与服务功能。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把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审慎布局开发活动,重点发展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文旅、特色康养等低扰动产业;对资源型和传统工业地区,把绿色改造、节能降碳、循环利用作为主攻方向;对城市近郊和流域节点地区,把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与功能提升、消费场景塑造结合起来,推动生态空间转化为宜居空间、创新空间、消费空间。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资源变资产的关键通道。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核心是让生态产品有度量、可交易、能变现。加快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完善确权登记、调查监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价值核算、质量认证、经营开发、交易流通有机衔接。对林地、湿地、水域、碳汇等资源,探索更加规范的收益权实现方式;对可进入市场的生态产品,完善交易平台、标准规则和价格形成机制;对难以直接市场化的生态功能,通过政府购买、生态补偿、公共品牌赋能等方式实现价值转化,推动分散资源向规模资产、粗放经营向集约运营转变。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形成保护者受益的鲜明导向。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不能仅靠市场单兵突进,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好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政策工具,推动生态保护责任与利益分配更加匹配。对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地、重要湿地、重点林区等区域,健全稳定投入机制,提高补偿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推动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对碳汇、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领域,提高市场化配置水平,让更多生态贡献获得合理回报。

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双向发力,真正把好生态变成好产业。把生态优势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动生态农业向优质品种培育、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延伸,推动生态文旅由景点观光向沉浸体验、研学教育、康养休闲升级,推动绿色制造与数字技术、清洁能源、循环经济深度融合。特别要注重把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生态品质统一起来,防止千村一面、千园一面,真正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核心竞争力。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转化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生态资源优势最终能不能转化为稳定动能,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群众能不能持续受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合作社等多元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保底收益、股份合作、订单带动、劳务参与等多种方式,让群众更多分享生态产业增值收益。对搬迁安置区、重点保护区周边、传统资源依赖地区,统筹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同性,防止“资源升值、群众失利”。

强化科技创新、改革集成和要素保障,提升转化效率和质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生态修复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发应用,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生态监测、价值评估、运营管理水平。深化林权、水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集体产权等改革,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生态信贷、绿色债券、碳金融等工具,引导更多长期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和生态项目。

(作者:李霄,系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

原文刊登于2026年4月11日《中国经济导报》03版

原文链接:https://www.ceh.com.cn/epaper/uniflows/html/2026/04/11/03/03_59.htm

文字:公管学院
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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